Monthly Archives: 02月 2009

文学研究怎么了?【ZT】

下面这篇“文学研究怎么了?”转自《学术中华》之“学术周刊”专栏。作者布鲁斯·弗莱明(Bruce Fleming),美国海军学院英语教授。新著《文学研究应该是什么,现在是什么?》(美利坚大学出版社2008年)。 文学研究怎么了?布鲁斯·弗莱明 著 过去半个世纪文学教授的一大贡献是创建了文学研究学科,经过从新批评到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福柯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的大跨步将其专业化和规范化。我们已经让自己进入了修道院:我们告诉学生,要理解文学就得到我们这里来。但专业化是个得不偿失的胜利:我们赢得了一场战斗的胜利却输掉了整个战争。我们把启示变成了劳作,把自己关在不通风的房间里,还把窗子盖得严严实实。   好消息是我们创建了一个学科---文学研究;坏消息是我们成为几乎完全脱离世界其他地方的王国的统治者。在此过程中,我们失去了许多学生,其中很多是男生,甚至包括一些教授。但我们仍然在讲授文学,就好像给我们未来的自己讲授,根本不管他们毕业后能否找到工作。学生中的大部分甚至不想当教授。他们喜欢从书中得到一些什么以便用在课堂外的生活中。我们有什么权利忘掉这些要求呢?   学生通过阅读从书中得到一些东西。毕竟,喜欢读书是最开始让我们进入这个行当的原因。我们现在用文学研究学科扼杀了这个经验,在这种关系网络中,个别文学著作几乎成为偶然性的东西,但真正改变人生的是具体的著作啊。   比如,我工作的美国海军学院的学生大部分是男生,思想很传统。作为基础课的一部分,有时候我让他们阅读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的《包法利夫人》,他们情绪激动地像杀猪般嚎叫。(那里的终身教授在海军学院给新生讲授)他们上课的第一天,在阅读完爱玛对她丈夫查尔斯的幻灭后,大为光火。   学生们直言不讳地说“老师,她是个婊子。”(女生对爱玛比男生更苛刻)后来的课更糟糕了。许多学生承认他们害怕结婚,害怕留在家里的妻子背叛他们。为此,他们说“在你被派驻他处前,得先让她怀孕。”爱玛是他们最大的梦魇。爱玛应该忠实于查尔斯,他爱她。他是顾家的好男人,她还要怎么样?   最初,学生们很难看到他们和爱玛之间的任何相似之处。他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个体,是主动挑选来到这里上大学的。他们成长时期接受的观念基本上是如果你有足够的动机,就可以为自己做点什么。所以无法想象陷入爱玛那样的处境。   我说,你的理解太关注字面含义了。你们中大部分不是女性,无论如何,你们没有受到缺乏教育、社会阶半夜凉初透级等级压迫、脱离乡村世界的渴望等限制。然后我提醒他们受到的限制,在军队严格等级体系的最低阶梯的占据者,那些长官或高年级学生的随意性决定就能影响他们的生活。如果有谁能理解可怜的、受限制的爱玛,那就应该是他们啊。他们说是啊。   我开始向他们逼近,我问爱玛有梦想,难道你们忘记了把你们送到安纳波利斯(Annapolis)来的梦想吗?   现在他们沉默了。他们确实记起那些梦想:充满激情的、受好莱坞刺激的战场上英雄主义梦想、战胜美国邪有暗香盈袖恶的敌人、利剑刺进他们强壮的右臂、义务、荣誉、国家等。我问,现在那些梦想呢?毕竟,爱玛对完美、充实的婚姻的梦想不是和军中男儿的梦想类似吗?或许它们从来不会实现,但如爱玛那样,让这些梦想彻底死去比让它们活着更好吗?   他们告诉我安纳波利斯是他们的梦想死亡的地方,死在每天把皮鞋擦得明晃晃,正步走让长官们检阅的无聊中。社会的评价性意见在这里像在可怜的爱玛身上一样强烈:在安纳波利斯只有一种方式:那些有不同思想的人必须屈服。   我认为保持清醒不发疯的方法是拥有可以实现的梦想,而不是不切实际的梦想。到了我们转向阅读到其他作品时,他们仍然认为爱玛是婊子,(虽然可能有人反对,她确实是),但至少他们勉强承认对爱玛的了解更多了。这反过来又意味着他们避免了降临在几乎所有学生身上的玩世不恭,他们认识到不管是安纳波利斯还是军队都和好莱坞刻画的东西不一样。他们或许不再刚从海军学院毕业就和认识没几天的女孩儿结婚,而这在从前是非常普遍的。通过阅读爱玛遭受的折磨,他们或许避免过这样的生活。这可能就是文学,在大学里讲授的文学的合理使用。   文学研究和阅读的分佳节又重阳裂发生在二十世纪初期到中期,这是因为文学教授羡慕科学的结果。谈论读书似乎不够了,现在我们不再阅读文学而是在研究文本。我们在创建一门有自己的术语和研究方法、有自己的圈子和知识体系的学科。我们现在分析的东西既不是对自然的反映,也不是作者灵感的闪烁。不过是在封闭的房间里通过电脑键盘的排列组合炮制出来的机械操作而已。   科学有自己的客观世界,这就是它的一切。文本世界是文学研究的客观性所在。因此,正如顽皮的德里达宣称的,我们能坚持说在文本之外没有客观世界。(但是这么几十年来他在美国文学殿堂里引起多么严肃地回响啊)我们也能通过把从图书馆书架上挑选出来给学生讲的著作列为经典而得到一些好处。经典不过是我们“ 建构”起来的玩意儿。当然,任何阅读书目都是有限的。但是当经典形成了以后,我们把自己喜欢的作家忘掉了。门被关闭得太快了。如果我们的孩子们在门内而不是门外,“建构”的事实就是琐碎的。我们高呼要讲授我喜欢的作家,不是这个作家。讲哪个作家不讲哪个作家对于没有专业素养的学生没有多大关系,但对于我们教授来说是重要的,我们是负责人。   我们不是在讲文学,而是在讲文学的专业研究。我们在做自己的专门研究。当今学术界的文学研究与外部活生生的世界没有任何关系。你在学位阶梯上爬得越高,上的大学越好,文学研究与读者世界的关系就越少。现在学术界对于文学的研究基本上与文学如何帮助学生认识爱情、生活、死亡、失误、胜利、琐碎、精神的崇高等内容没有任何关系,它们是让我们成为人,让我们生活充实的东西。它是学术性的、关于课程设置的、招聘教授决策的、著作之间相互关系的、作者是如何通过著作压迫什么人的等。文学批评家杰拉尔德·格拉夫(Gerald Graff)告诉我们的名言是“讲解冲突”,我们和我们的争吵就是一切。毕竟,这就是我们创建学科的方式嘛。   你认为我们不会像美国忙于用士兵和枪炮更迭他国政府那样专注在书面作品的力量上,有些士兵是我们的学生。那看起来是真正的权力。当然,这是文学教授在讲故事,至少对于我们的文学教授来说,这种歪曲现实的做法是非常有到道理的。   现在,我们讲文学就好像是在向刚刚上岸的水兵介绍杂货店里的商品。我们是专业店主,在介绍蔬菜区、牛奶区、鲜肉区的商品,说明它们异同、基质和颜色的变化、苹果泥里没有牛奶、或者没有番木瓜很遗憾等。我们是在讲解这个商店的情况,而不是告诉人家里面有什么。我们假设这些顾客对摆出来的商品一窍不通,如果他们知道点什么,也是我们告诉他们的。这也是我们的工作,本来在谈论世界,如今沦落在杂货店。但我们是决策者,要决定是否把世界包括进来,或者如果要包括进来的话,包括多少。我们只想积累销售额。我们这些店员对商店的关注都错过了最重要的内容:人们种植粮食是要吃的。类似地,书是用来读的,读才是书的目的,而不是把它变成一门学问。   在研究生院,教授们的研究更加专门化,因为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为文学的知识王国贡献了自己绵薄之力。但我们注意到学生很少分享我们对开辟的研究领域的热情。这造成了广泛讨论的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鸿沟。大学通过把本科生的课程留给年轻的、不怎么专业化的教授来上,以填补这个鸿沟。但是那些给年轻人上课的年轻老师常常不明白更大的议题,也就是对本科生有点用途的东西。(而且,他们自己也是在像修道院一样的课堂上学了些充满花哨术语的课程,倾向于把学来的东西再贩卖给学生。)   这些都对学生造成伤害。阅读文学能改变他们的生活,也能改变我们的生活。问题是,我们不怎么明白这个过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也不愿意去弄明白。当然我们不能预测它已经超过某个点。这就是为什么文学阅读不能成为一门学问的原因。我作为纯种美国白人男性,能够在黑人角色或者女性角色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能够理解死去的俄半夜凉初透国人或者活着的阿尔巴尼亚人的观点,理解一个不知名的作家的一个抽象概念。但那等于是说X读者(黑人、同性恋者、阿尔巴尼亚人)不需要阅读 X作者(人物?)以便从作品中得到一些东西。不需要我们检查身份认同形容词清单才能觉定我们是否能理解文学。事实上,我们需要跳进书本里去。或许我们会沉下去,或许我们能浮上来,谁也无法提前告诉结果。这就是书的魅力。   与文学的互动从来不是理论体系的基础,它太满无目标了。我们所能做的是描述从写满了白纸黑字的书上抬头反思阅读的感受,突然明白自己的生活,认识自己没有见识过的东西,以及把分散在各处的铁屑变成了清晰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现在发生了变化。这或许能让我们的行为发生改变,或许不会。   现在课堂上的文学研究提供了关于文学作品的视角,而不是日本画家葛饰北斋(Hokusai)著名的春天系列“富士山百景”的景色。在每个视角里,如果山存在的时候,往往很小,而且在角落里。是从(最著名的印刷厂)超越波峰的角度看到的,波浪泡沫似乎让手指在边缘,或通过木桶制造者形成的铁环看到的。   明信片上没有山在正前面和正中心的照片。它们突出山的角度,这种方式非常相似文学教授以不安的目光看着教授岗位。当然,明信片照片有自己的意义,但是在真正的意义上,它是更加中立的而不是扭曲的对待。它没有逼迫我们接受这个途径:它服从于描述的物体。我们更多认识到画家北斋描述的富士山的艺术而不是我们在明信片照片中的样子。这意味着,我们都被迫看到被呈现出来的山的样子,而不是用自己的眼光去看。这就是为什么说文学研究在本质上是破坏性的。   在前现代的课堂里,在现代主义被文学批评使用的新批评出现前,没有人否认个人能够对教授提供的明信片照片提出他个人的“富士山视角”。那些视角是个人的,不管提出的观点能否被人接受。在专业化课堂中的教授的权威以及让学生服从的压力因此比从前强烈多了,人们开始思考重要的是“富士山景色”而不是“被看到的富士山”。如果你想要得到好成绩,就得采取老师的观点,仅此而已。几代学生已经学会屈服于文学研究教授的威力,他们讨厌上课的每一分钟。   大学的文学讲解确实是有意义的。许多人在没有指导的情况下根本看不懂严肃的文学作品。在有人讲解某些东西后,或者在读更多东西后,确实能了解更复杂的内容。许多人不明白首先要阅读什么,讲授文学是必要的,但是我们这些教授要记住:重要的是书,不是我们。简单地说,我们需要超越文学研究。我们不是科学家,而是教练。我们不是在传授知识,至少不是在讲授学问的意义上。但我们确实需要看到学生的反应、提问、发展和成长。如果你热爱生活,那就足以让人满意了。 【吴万伟译自:“What Ails Literary Studies” by Bruce Fleming <http://chronicle.com/free/v55/i17/17b01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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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S

当我们被冷漠、枯燥、苍白,甚至有时还带有点欺骗性的程式化话语所包围的时候,真诚的交流显得匮乏而又难以实现。真的——喋喋不休的话语在真诚的交流中并非那么不可或缺: 【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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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兰》荣获2009年“笔友会/福克纳奖”

今天,“笔友会/福克纳小说奖”(PEN/Faulkner Award for Fiction)基金会宣布,约瑟夫·奥尼尔(Joseph O'Neill)的小说《尼德兰》(Netherland)荣获了2009年的该项殊荣。 《尼德兰》被称为“后911”小说,讲述了一位荷兰裔资产分析师及其英格兰裔的妻子以及他们的子女在纽约经历911,尤其是911对他们所造成的影响的故事。这次获奖也意味着奥尼尔的成就达到一个制高点。此前,尽管这部作品受到广泛的赞誉,但是却被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s)和国家图书批评家奖(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s)拒之门外。 “笔友会/福克纳小说奖”的授奖仪式将会在美国东部时间5月9日举行。届时,奥尼尔先生将可以从“笔友会/福克纳小说奖”基金会获得1万5千美元的奖金。 进入“笔友会/福克纳小说奖”最后角逐的共有5位作家的5部作品。另外的4位进入候选名单的分别是:萨拉·湘莲·毕楠(Sarah Shun-lien Bynum)的《韩佩尔夫人的一生》(Ms. Hempel Chronicles);苏珊·崔(Susan Choi)的《有趣的人》(A Person of Interest);理查德·普赖斯(Richard Price)的《奢华生活》(Lush Life);以及荣·拉什(Ron Rash)的《塞丽娜》(Serena)。这四位作者也将每人获得5,000美元的奖金。 【以上信息来源:扭腰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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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罗斯将出新作

皓顿·米芾凌·哈尔科特(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是一家在50年前出版过菲利普·罗斯(Philip Rose)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再见,哥伦布》(Goodbye,Columbus)的出版公司。50年后的今天,他们宣布将在未来一年左右的时间内推出罗斯的第30和第31部长篇小说。 《卑贱之人》(The Humbling)是菲利普·罗斯的第30部作品,计划在今年秋季出版发行。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位上了年纪的男演员因为一个涉及极其带有色情欲望的反间计而改变了自己空洞生活的故事。《复仇》(Nemesis)是罗斯的第31部作品。故事发生在1944年的夏天,是关于脑膜炎的盛行及其对纽瓦克地区民众的影响的故事。这部作品计划将会在2010年面世。 【以上信息来源:扭腰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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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普代克传记将在2011年出版

美国当代最富盛名的作家之一,“兔子”系列的创造者约翰·厄普代克去世三周以后,哈珀柯林斯就表示,他们将为这位曾经获得过两次普利策奖和两次国家图书奖的作家出版传记,并且已经拟定由《纽约观察家》的图书编辑亚当·贝格雷(Adam Begley)来执笔撰写。 在接受采访时,贝格雷表示说,上个世纪90年代,他曾为杂志编撰过厄普代克的资料。2003年,他也曾为《观察家》撰写过有关厄普代克的文章。他与厄普代克有过非常深入的交往。贝格雷谈起厄普代克时说,“对他进行访谈是世界上最为愉快的事情。他的每句话都可以加以引用”。此外,贝格雷还透露,他的父亲路易斯·贝格雷(Louis Begley)也是一位小说家,和厄普代克是哈弗同学,都获得了英国文学专业的学位。 亚当·贝格雷谈到说他已经给厄普代克的遗孀,玛莎·厄普代克写了吊唁信。但是现在就要求玛莎女士给他看厄普代克存放在霍顿图书馆里的文稿还为时过早。 哈珀柯林斯表示,传记将在2011年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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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Maison en Petits Cubes

获得奥斯卡奖的最佳动画短片:La Maison en Petits Cubes(积木屋的回忆)。与看过的Lavotory-Lovestory(洗手间的爱情故事)浪漫温馨相比,这则短片给人无限的思考,让人领略生活的深邃: Update:大概是因为版权问题。看不了啦。Feb.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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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Legend

按照土摩托的说法,这是一首非常美国的歌曲。其实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好不好听。我很喜欢这首歌,因为她很好听。她还是电影《瑞秋结婚》(Rachel Getting Married)中的一首点睛之曲: [audio:http://www.bostonbabes.net/NeilYOung.mp3] Unknown Legend /Neil Young She used to work in a diner Never saw a woman look finer I used to order just to watch her float across the floor She grew up in a small town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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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090203

【Can't. Stop.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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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料峭……

今天的天气是这样的—— 看得出来,依然很冷! 小沈阳说得好:只要自己能做到的事情,我从来不求别人。所以,我也不求别人,自己主动给自己的照片呱唧两下:普通的“傻瓜”能拍成这样,其实,真的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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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懒惰的翻译

本人也做过些许翻译。有关翻译的诸多方面,虽然未作过专门研究,但于实践体会之中,也有些具体的认识。所以比较赞同王晴佳在这篇文章中所谈及的问题。 “亲爱的”翻译是懒惰的翻译王晴佳 近年国内改革开放的步伐,格外快速。其标志之一就是凡是海外流行的著作,马上就会得到国内出版业的青睐,组织人翻译出版。除了原来翻译界的老大——商务印书馆,还有相当一部分著名的出版社,也有编译的丛书。而且所译之书,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如原来以翻译文学作品闻名的译林出版社,亦有社科方面的翻译丛书。由于本人在海外工作,因此就有不少出版社与我联系,希望我推荐著作,并帮助他们与作者或出版社联系版权事宜。由此缘故,笔者也有机会读到一些译作。但遗憾的是,与文学作品的翻译相比,学术著作中文翻译质量,实在无法恭维。大部分译作文字诘屈聱牙,根本不符合中文的习惯,甚至根本就不是中文。一些能阅读外文的学者也有同感。他们对我说,许多时候他们宁愿读原作,而不愿读其译作。这是十分让人遗憾的事情,因为中文以象形字为主,而且结构简洁,一目十行是完全做得到的。因此如果能读中文,比较阅读外文原文,就浏览而言,速度肯定要快一些。这是中文的美妙之处。但一些学者因为中文译文实在太生涩,而情愿读外文原文,可惜、可叹!   笔者在不同的场合,也与国内做翻译的出版社,谈及这一问题。他们的回答一般总是,翻译人才难找,因为翻译作品不算学术成果,许多高水平的学者不愿从事翻译。这的确是事实。但从我看到的翻译作品中,其实也有不少颇为知名、学有成就的学者,而且有的也已从事翻译工作多年,并以此成名,但其翻译质量,仍然谈不上通顺易懂。因此我想,其实这一问题的症结,并不完全是因为这些译者水平不行,而是因为在目前的学术著作翻译的圈子里,有一种追求所谓“直译”的风气(看来鲁迅虽然已逝世多年,但他的翻译理论,却影响深远),并以此为傲,似乎译作就必须带“洋味”,甚至愈“洋”、愈怪愈好。这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大问题了。因为文学作品的翻译,就与此不同,一般是能让人读懂的。为什么文学界的人士,能将外国作品(特别是外国电影)翻译得让中国人看得懂、听得懂,而学术翻译,就必须搞得如此洋里洋气、古里古怪呢?   首先,所谓“直译”的想法,其实是说不通、也做不到的。就拿中文和英文来说,其时间、地点状语,都有不同的位置,因此你再想“直译 ”,也必须对此加以更动。比如英语里说“我在中国学过中文”这一句,就是“I have studied Chinese in China”。如果想直译,那就是“我学过中文在中国”,当然一般人也许也能懂其意思,但我想没有一个翻译者会如此懒惰、或者对原文如此“执着”,而用这种方法翻译这句话。既然你已经做了时间和地点状语的更动,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对其他不适合于中文习惯的外文表达方式,也在翻译时加以修改呢?   其次,语言是活的,其含义在各种不同的场景下,会有许多不同。而许多译者,常常拘泥于他在初学外文时候,对一个单词的第一对应意思的认知,因而不管场合如何,一概就用这个对应词来做翻译。于是就会让人无法明了其译文的意思。如“true”一词,字典上的第一对应意思是“真实的”,但它还有“对的”、“正确的”、“确实的”等意思。而在学术著作中,这个词通常就表达后面几种意思。换言之,如果英语原文是“It is true  that……”,那么中文或许就应译为“的确,如何如何……”,而不应是“这是真实的,如何如何”。因为讲英文的人在口语中,也常用“true”来表示对对话者的意见表示赞同,也就是符合着说“对”、或“对的”、“是的”等等。这里的“true”与“真实的”意思,并不一致。   再者,因为语言是活的,所以即使是再好、再全的字典,都无法完整提供其所有的对应含义。举一简单的例子,就是本文的标题中的“亲爱的 ”(dear)一词。“亲爱的”自然是其最常用的译法。但如果将每一个“dear”,都译成“亲爱的”,那就是非常懒惰但又十分常见的作法,其实很不妥当,无法正确表达英文原文中的亲疏关系。在中文中,“亲爱的”一词有很强的亲腻、亲热的含义,也许只是在恋人、爱人之间才会使用。但在英文中,该词则有多种含义,而且在许多时候,并不带有亲腻的意思。比如称某人“Dear Mr. Li”或“Dear Professor Li”,就不该译为“亲爱的李先生”或“亲爱的李教授”,因为这样的译法太亲密了,而使用这种称呼的英美人,通常没有这种意思,因为他\她也许只是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未曾谋面的学生,写信求教、求助而已。因此正确的中文表达方式,应该是“尊敬的李先生”或“尊敬的李教授”。如果要文雅一点,那就可以是“李先生尊鉴”或“李教授道鉴”。事实上,如果两人一旦熟识,甚至成为朋友,双方开始用名字而不是姓称呼对方,英文会用“Dear某某”。再熟识亲密一点,反而可以不用“dear”来称呼对方,而会简单地说“Hi某某”。此处的意思,如同中文中用“小李”“老李”称呼那样。以上的亲疏关系,如果用“直译”来表达,就会让读者造成许多误解,似乎第一种情况比后面的情况更为近距离,其实正好相反。顺便说一句,如果有些中国学生写信给陌生的外国人,生怕产生误会,因此而不用“Dear Mr.  XX”或“Dear Mrs. XX”,而直接用“Mr. XX”或“Mrs. XX”,那在收信人看来,要么是认为写信人英文太差,要么是认为对方不懂礼貌。由此可见,一概将“dear”理解成“亲爱的”,还会造成这种不必要的误解。当然,“dear”一词,在恋人、爱人之间也用,但使用的方式往往是 “My dear”、“My dearest”,若将这两种称呼译成“我亲爱的”或“我最亲爱的”,倒是行得通的。但为简洁之故,也许“亲爱的某某”就可以了。中国文化本来就比较含蓄,用“亲爱的”来称呼对方(戏谑的除外),已经足够表达亲密、恋爱之关系了。   上例可以说明,其实要想翻译得好,不但要活用、多用字典,即比较使用字典提供的多种含义,以便找到其中最贴切的对应词。译者不能以“ 直译”为借口,一概懒惰地用某个外文单词的最常用的中文对应词来翻译。而真正好的翻译者,则还可以更进一步,如果字典中提供的对应词仍不敷用,则还需要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寻找更好的表达方法,以准确掌握并且表现原文、原著的确切意思和内容。这里著作标题的翻译,就大有学问。前几年由刘北成翻译的佛兰克 (Andre Gunder Frank)的《白银资本》一书,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因为原作的英文标题是“Re-Orient”,与作者想挑战西方中心论的意图十分切合。但是如果直译成中文,如“再东方”、“又东方”等,就不是好的中文,因为它会让人感到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而《白银资本》的译法,既符合中文的习惯,又真切地展现了原作的内容,因为作者在书中,用“白银”在近代以前曾流向中国来指出中国一度是世界经济的中心,而“资本”一词,又符合作者强调中国在资本主义兴起的初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因此《白银资本》这一标题的翻译,完全可以与原来的标题媲美。据说Frank本人生前对“白银资本”的使用,也非常欣赏。   有些出版社对译作质量差找借口,说我们不追求“信、达、雅”,只是“信”,希求有所“达”。但在笔者看来,这真只是个借口,因为三者之间,其实无法分离。设想一下,如果一个译者的译文生硬拗口,读者何以知道他对原文有“信”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找出每个单词的(一个)对应意思按原来的句子结构排列一下而已?这与使用电脑翻译软件有何区别?近年许多闹出笑话的中文菜单翻译,就是如此“直译”的结果。因为“达”就是在正确理解了原文之后才能做到的,也就是说,只有做到“达”,才可谈“信”的问题,否则“信”无从谈起,因为读者无法知晓译者是否完全理解了原文的意思。易言之,翻译必须在理解了一段话的全部意思以后才能做到;翻译不可能是字对字、或句对句的翻译,因为一种文字和另一种文字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再者,“达”与“雅”之间也没有绝对的界限,因为在中文中,有时只有“雅”才能真正做到“达”,亦即准确表达原作的意思。如前几年流行的一个美国电影,原题“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意为“麦迪逊县的桥(们)”(因为原文的“桥”是复数)。这样的直译,行得通吗?因为它既不“达”、又不“雅”。而要真正做到“达”,即点出电影讲述的一对中年男女之间的一段短暂、伤感而又让人怀念的爱情故事,那就必须用许多人会认为“雅”的译法——“廊桥遗梦”,才能做到。当然这一“雅”译,也有先例。在40年代,也有一部美国电影,原题“Waterloo Bridge”,意为“滑铁卢桥”,而中文译名是“魂断兰桥 ”,借用《庄子·盗趾》篇中的故事,表达影片描述的悲剧爱情。用“兰桥”这一出自《庄子》的典故来抓住这个故事的核心,可谓雅矣,但如果不这么“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方式来做到“达”呢?换言之,中文本来就是一种雅致的语言,要想“达”,许多时候只有“雅”的方式最为理想,可谓“达在雅中”。要想“雅 ”,就必须真正理解原作的含义——“信”,而这种真正的理解,就是通过“达”来展现的。这三者是相反相成的辩证、连环关系。   说了这么半天,许多读者可能会感到我的想法太过理想化,那就提一个具体、简单的建议,作为本文的结束。我想要译出通顺的译作,至少有一点应该可以做到,那就是不照搬原文的标点符号,而是根据中文的习惯,重新组织句子。因为中文相对西文,句子要短得多,如果照搬西文的长句,那么译文就不可能通畅。当下的译者、编辑们,是否愿意采纳拙见? 【文章来源: 中华读书报 日期: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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